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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0577-62891398一般所说的农产质量量,既包含触及人体健康、安全的要求,也包含触及产品的营养成分、口感、色香味等非安全性的质量目标。我国《农产质量量安全法》所调整的农产质量量安全,是指农产质量量契合保证人的健康、安全的要求。
食用农产品来源于动物和植物,大多在敞开的条件下出产,不可避免地要产生病虫害。产生病虫害,就要运用必要的农药和兽药,自然会存在一些农药和兽药残留。关键是残留要契合国家规定的定量标准,这样便是安全的,能够彻底定心食用。别的,食用农产品还可能有重金属、生物毒素、病原微生物和外源性添加物等影响安全的物质。对食物和农产品中的污染物,国家控制严厉,一般上市出售的产品,是合格的,是安全的。
现在,标准农产质量量安全的法令有《农产质量量安全法》和《食物安全法》。在操作层面,有《食物安全法施行法令》、《基本农田维护法令》、《农药管理法令》、《兽药管理法令》和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法令》。在详细的施行环节有《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》、《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》等部门规章和相应的技术标准。总体上看,农产品出产的悉数进程都已有法可依。
总体上看,我国农产质量量有保证,消费安全可靠。2010年,蔬菜、畜禽和水产质量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别离到达96.8%、99.6%和96.7%,在2009年的基础上稳中有升,接连两年保持在96%以上。安全优质的名牌农产品加快速度进行开展,已经过官方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、绿色食物、有机农产品和地舆标志农产品(简称“三品一标”)8万多个,确定产地占食用农产品出产面积的30%以上,认证产品占食用农产品产品量的30%以上。